涂眠嗝屁了。 他在山间小路上骑自行车,结果半路打旁边林子里窜出来一只野兔子。 为了躲那只兔子,涂眠一扭头撞到树桩上。 结果树没事,车没事,他凉了。 早知道这辈子这么短暂,还死的跟闹着玩一样,就该在还能喘气的时候,干点离经叛道的事。 比如:洗澡不拉窗帘。 再比如:上厕所不带手纸。 涂眠还想再抢救一下,可这荒郊野岭的,那只活蹦乱跳的野兔子扭头看他一眼后,撒丫子跑了。 卧槽,无情~ 涂眠一口气没上来,直接蹬腿了。 临死前,涂眠明白一个道理。 人这一辈子,该疯疯,该玩玩,该造作造作,该快活快活~ 不然活的循规蹈矩,只有一个下场。 就是跟他一样,死到临头,别说女孩子了,连头母猪的小蹄子都没拉过。 如果有下辈子,他一定要往死里骚,干翻整个世界,而不是被这个世界干的服服帖帖。 或许怨念太深,涂眠竟再次睁开眼。 只是放眼望去,周围的景色全变了,没有山林,没有小径,没有自行车,更没有那只丧良心的兔子。 四周月黑风高,他站在杂乱丛生的芦苇荡里,浑身都被露水打湿,冷风兜头一灌,冻得直打哆嗦。 什么情况?他到哪了?阴曹地府吗? 黄泉路呢?奈何桥呢?引渡亡魂的牛头马面,黑白无常呢? 呔!生前活得像小透明,死后都不受重视,涂眠气的跳脚,想骂娘。 然而下一秒,他真蹦起来了。 还是一蹦三尺高的那种。 涂眠傻眼了,他脚底安弹簧了?还是阴曹地府的引力系数跟阳间不一样? 低头瞧去,映入眼帘是一对毛茸茸的脚爪,蓬松柔软,像两团剥了壳的山竹,看上去就让人很想吸两口。 嗯?涂眠歪了歪脑袋。 这是嘛呀? 他尝试着抖抖腿,结果毛茸茸的脚爪跟着抽搐两下,涂眠的瞳孔骤然缩成针眼大小。 不……不是吧? 涂眠猛然抬头,...